网上咨询
关于离职后,社保未及时减员问题
本来已经离职一个多月,原单位社保有两个月未缴纳,不能办理减员,新单位因此无法增员,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我该如何处理。
回复
依据吉社保函【2018】89号规定:对有缴费能力的欠费企业职工,必须在欠费企业补缴欠费后方能办理停保、续保、或关系转移业务。
 
回复单位: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无标题文档

地址:白城市海明西路72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24 邮编:137099

版权所有: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吉ICP备05005982号

吉公安网安备22000002000003号

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