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划分
发布时间:2020-05-11 来源: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公文处理、机要文电、会议管理、公务活动、文书档案、保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新闻宣传、电子政务工作;负责上级机关或本级党组(领导班子)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及综合反馈;负责政务综合材料起草工作;负责本级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管理;负责后勤保障、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县(市)社保局相关工作的督促指导。

(二)综合计划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编制和调剂金计划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经办管理服务制度机制,综合协调各险种政策规定、经办规程的有效实施和顺畅运转;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推进方案;负责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督查督办及综合反馈;负责对县(市)局开展工作指导、培训、检查及考核。

负责社会保险统计和精算分析;负责起草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数据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和社会保险信用管理;负责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办理并跟踪落实信访事项。

(三)人事教育科

主要职责:负责国家和省干部人事政策在本地区的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负责本级局机构编制、招录、调配、考核任免、职务职级晋升、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教育培训、考核奖惩、人事档案管理、事业单位管理等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县(市)局干部人事工作。

(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业务指导和执行反馈。

具体包括:制定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扩面征缴支出计划方案及考核评估方案;健全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操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审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参与本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编制。

(五)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业务指导和执行反馈。

具体包括:制定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经办工作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健全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经办规程、操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审核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业务经办;参与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编制。

(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业务指导和执行反馈。

具体包括: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扩面征缴支出计划方案及考核评估方案;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操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审核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参与本地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编制。

(七)失业保险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地区失业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业务指导和执行反馈。

具体包括:制定实施失业保险经办工作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扩面征缴支出计划方案及考核方案;健全完善失业保险经办规程,规范操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审核失业保险业务经办;参与本地区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

(八)工伤保险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地区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业务指导和执行反馈。

具体包括:制定实施工伤保险经办工作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扩面征缴支出计划方案及考核评估方案;健全完善工伤保险经办规程、操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定点机构服务监管监控;审核工伤保险业务经办;负责本地区工伤预防工作;参与本地区工伤保险基金预算编制。

(九)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科

主要职责:负责各险种业务经办并提供相关服务。

具体包括:受理各险种参保登记、业务申报、保费征收、待遇核定发放、工伤费用结算受理、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基础信息录入与维护等柜面业务;负责经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及账户管理业务;办理数据统计、测算、清算等派生业务;开展工伤保险经办服务工作;开展服务对象政策业务咨询;审核用人单位和职工享受稳岗补贴资格。

(十)社会保险稽核科

主要职责:负责对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等事项开展稽核;负责对应参未参用人单位依法扩面,对应缴未缴参保单位依法催缴;负责经办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领取资格数据稽核认证;负责购买社会公共服务工作;负责依法开展社会保险稽核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对不履行整改责任的单位和人员将依法依规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基金监督部门作出行政执法移送。

(十一)财务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社会保险基金及行政经费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社会保险费缓缴抵(质)押资产管理的工作制度和操作办法,并对本地区社会保险基金及行政经费管理进行指导、培训、监督和检查;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社会保险费缓解缴抵(质)押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经费管理;负责所辖县(市)职业年金归集、拨付及会计核算、归集账户选择等管理事项。

(十二)信息管理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地区贯彻落实全省社会保险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标准;负责本地区社会保险信息化相关规章制度的制订、补充、修改、检查并组织实施和考核;按照全省社会保险信息化规划做好本地区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负责本地区应用省级集中建设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操作培训和应用运维;负责本单位建设的信息系统数据库、软硬件及网络的应用、运维及安全管理;负责本单位社会保险外延服务网点的信息化技术支撑;负责本地区社会保险信息技术培训指导。

(十三)审计内控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地区社保系统经办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建设,组织或配合相关部门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负责对各险种业务经办和待遇支付进行监督控制、分类处理;负责对业务运行及内控情况定期撰写内控审计分析报告;负责对审计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十四)机关党委(纪委、工会)

主要职责:负责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党的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负责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负责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协助本局党组管理机关党支部和群团组织的干部;负责配合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负责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负责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

负责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负责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负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负责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负责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负责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负责保障党员权利。

负责协助本局党组督促本地区社保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指导本地区社保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负责指导本地区社保局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负责组织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负责指导本地区社保局加强群团组织建设。

(十五)档案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本地区贯彻落实全省社保系统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和标准;负责制定本地区社会保险档案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本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财务档案、参保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续保人员人事档案以及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并对本级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负责本地区社会保险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民参保计划工作中的有关数据采集,为扩面参保提供依据。

(十六)派出机构(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业务的经办;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工作;负责统筹管理辖区内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人员增减、扩面和基金征收等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实现各项业务经办数据日结;负责与辖区政府相关部门就社会保险工作进行衔接、协调、沟通;负责协调落实城区、街道、社区社会保险工作平台建设;负责落实有关对辖区企业参保、缴费情况的稽核工作;负责受理辖区内企业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投诉、举报有关工作,对违法违规企业与人社部门配合落实好联席会议制度进行联合执法;负责市局安排的执法监察前期基础工作的落实,并与人社执法监察部门进行协调和配合;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宣传、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培训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退休(养老)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和防冒领工作;负责对社区基层工作平台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指导、考核;负责组织开展辖区退休人员社区服务相关工作和文体活动的开展;负责辖区内自助服务网点的管理。

 

(责任编辑: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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