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积极发挥失业保险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按照《吉林省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44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吉人社函[2020]21号)文件要求,从即日起,我市参保企业的失业人员全面实行失业保险金申领网上办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所在单位在社保局已办理减员业务。
二、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或社会保障卡。
三、注意事项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出现下列情况,需及时告知社保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停发失业保险待遇,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重新就业;
2.应征服兵役;
3.移居境外;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政府指定的部门或机构介绍的工作。
附件:申领失业保险金网上经办流程
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3月12日
(责任编辑:白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