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行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发布时间:2018-05-14 17:34:50 来源:

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目录

 

事项名称 省直行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适用范围 适用内容:行业职工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适用对象:  参加省直行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领取待遇人员
实施机关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责任处(科)室 社会化服务管理处
办公地址 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59号1楼大厅认证窗口
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冬季: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4:30。
咨询电话 0431-81167853 监督投诉电话 0431-81167885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事项审查类型 即审即办
审批结果 认证成功或认证不成功
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      即办即结
法定时限      无期限
附加说明      无
结果送达 送达时限     现场办结 
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申请条件和限制 申请条件:    退休领取待遇人员
数量限制:    无限制
禁止性要求    无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本人有效身份证
材料形式:    原件
材料详细要求  无
必要性及描述  必要
备注
办理流程 退休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吉林省内居住地社保局均可办理。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法定依据 1.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97号)附件一《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办理;2.依据《关于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外领函[2015]660号)附件《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办理;3.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省直行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社保〔2016〕37号)第三章第五条规定“退休人员原则上每年应以本人出生月份为周期进行一次认证”。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责任编辑:Administrator)
无标题文档

地    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59号 邮编:130061

网站标识码:2200000024

版权所有: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吉ICP备05005982号

吉公安网安备22000002000003号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85856911

省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85821816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85821870

省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81167821

省直工伤保险:81167823

失业保险: 85821827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85821825

信访办公室电话:85821800

网站联系电话:85821880

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81167853

 

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

地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59号 邮编:130061

网站标识码:2200000024

版权所有: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吉ICP备05005982号

吉公安网安备22000002000003号

吉林掌上社保APP扫码下载

苹果商店
安卓本地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