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目录
| 事项名称 | 省直行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 权力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事项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适用范围 | 适用内容:行业职工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 ||
| 适用对象: 参加省直行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领取待遇人员 | |||
| 实施机关 | 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责任处(科)室 | 社会化服务管理处 |
| 办公地址 | 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59号1楼大厅认证窗口 | ||
| 办公时间 | 夏季: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冬季:上午8:30至11:30,下午1:00至4:30。 | ||
| 咨询电话 | 0431-81167853 | 监督投诉电话 | 0431-81167885 |
| 申请方式 | 现场申请 | 事项审查类型 | 即审即办 |
| 审批结果 | 认证成功或认证不成功 | ||
| 办结时限 | 承诺时限 即办即结 | ||
| 法定时限 无期限 | |||
| 附加说明 无 | |||
| 结果送达 | 送达时限 现场办结 | ||
| 送达方式: 当场送达 | |||
| 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 1次 | ||
| 申请条件和限制 | 申请条件: 退休领取待遇人员 | ||
| 数量限制: 无限制 | |||
| 禁止性要求 无 | |||
| 申请材料 | 材料名称: 本人有效身份证 | ||
| 材料形式: 原件 | |||
| 材料详细要求 无 | |||
| 必要性及描述 必要 | |||
| 备注 | |||
| 办理流程 | 退休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到吉林省内居住地社保局均可办理。 | ||
| 收费情况 | 不收费 | ||
| 法定依据 | 1.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2〕97号)附件一《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办理;2.依据《关于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外领函[2015]660号)附件《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办理;3.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省直行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社保〔2016〕37号)第三章第五条规定“退休人员原则上每年应以本人出生月份为周期进行一次认证”。 | ||
| 办事者的权利和义务 | |||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85856911
省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85821816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85821870
省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81167821
省直工伤保险:81167823
失业保险: 85821827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85821825
信访办公室电话:85821800
网站联系电话:85821880
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81167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