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白山市社保局始终保持高度政治敏锐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市两级政府的工作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继续做好科学防控的同时,紧张而有序地开展援企稳岗工作,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疫情期间推行“不见面”服务。2月初,市社保局在原有的经办模式基础上,推行社保业务“不见面”服务以及“容缺受理”服务。充分利用“网上经办”、“吉林掌上社保”APP、白山社保微信公众号及“支付宝APP—城市服务”等线上办理优势,引导参保群众使用“微信+电话”远程在线咨询,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实现登记、征缴、待遇支付等业务线上受理,网上办结模式,对于部分非主体材料不全的业务采取“容缺受理”模式,允许用人单位疫情解除后补办。
疫情期间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疫情期间,我局通过报纸、企业微信群、社保公众号、社保官方网站、单位挂号信邮寄等途径广泛宣传“稳岗返还”援企政策。目前已有400户企业通过手机APP、电子邮箱投递等方式成功提交申请,并等待相关部门审核与公示。充分发挥了失业保险基金援企稳岗作用,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减轻疫情带来的影响,有助于企业快速恢复生产,稳定物资供应和维持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疫情期间调整失业金待遇标准及期限。针对疫情期间,因“受疫情影响”而失业的参保职工领取失业金的标准也有政策倾斜,在疫情结束前,失业金标准由每月1185元提高到每月1422元(白山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并且不受60日申领时限限制。对于失业金享待人员,如果待遇期满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可以继续享受失业待遇,直至退休。此次政策指向精准、扶持力度大,体现了特殊时期国家给予企业及职工的政策倾斜,确保失业人员在重新就业之前和临近退休期间可以维持基本生活。
疫情期间允许延缓办理社保业务。新参保登记、缴费、省内外关系转移接续、待遇申领、在职及退休人员死亡等业务均允许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因疫情而逾期办理的业务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和待遇发放。
疫情防控,不能放松,复工复产,刻不容缓,白山市社保局全体工作人员努力拉紧社会保险这张保障网,愿与您携手努力、共克难关,齐心协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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