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参保人员2017年度养老保险缴费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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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6]41号)文件规定。2017年3月1日起,个人参保人员可以按如下缴费档次缴纳2017年度社保。

具体缴费金额档次,以2015年度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0%作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也可选择上述标准的 120%、110%、100%、80%、60%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一经确定,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不能变更。2017年度具体缴费金额如下:

 

 

档次

金额

一档

社平120%

11295.4

社平110%

10354

三档

社平100%

9412.8

四档

社平80%

7531.2

五档

社平60%

5647.2

咨询电话:0433-5759036

长白山管委会社保局

2017年2月27号

(责任编辑:办公室)

地址: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池北大街与五角枫路 交汇,长白山管委会2号办公楼(政务大厅斜对面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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