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参保人员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1-10-09
来源:

致参保人员的一封信 

  

广大参保人员: 

众所周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是决定和影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的重要因素。中断缴费不仅会影响个人账户储存额,也会因缴费年限短,造成养老金水平降低。甚至导致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达不到核定待遇的条件。以下几类人群需特别注意 

一、 个人身份续保人员 

请各类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灵活就业、个体工商户等以个人身份续保人员于2021年12月底前缴纳2021年度养老保险费,避免因遗忘导致缴费年限短从而影响养老保险待遇。 

二、 有断档经历人员 

2017年12月份之前有缴费断档的参保人员,请于2021年12月底前办理缴费,避免因相关政策变化等因素无法补缴。 

三、办理缓缴人员 

1.因迁入国家统一的信息平台后,可能会影响缓缴期的养老保险费补缴。请已提交缓缴申请的个体缴费人员2021年12月底前缴费。 

2.尚未缴纳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的个体缴费人员,可于2021年12月底前补缴2020年度保费。 

目前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社保局全面推广“智慧社保”,缴费人员足不出户即可核定缴纳社保费。缴费人凭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社保编号,通过支付宝APP、“掌上社保”APP,使用社保核单功能,选择缴费区间及档次,再使用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中的“吉林税务社保缴费”缴纳保费。也可以缴费核定后持身份证至长白山农村商业银行缴费。 

  

咨询电话:0433-5759022      0433-5759060 

  

长白山管委会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年10月09日  

(责任编辑:长白山管委会社会保险局)

地址: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池北大街与五角枫路 交汇,长白山管委会2号办公楼(政务大厅斜对面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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