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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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即日起,我省参保企业的失业人员可实现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请一次性网上办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所在单位已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减员业务的失业人员在网上申请满足下列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申请方法

     失业人员凭已激活金融账户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和失业金发放银行的借记卡登录吉林省社保局网上经办大厅(http://wssb.jlsi.jl.gov.cn:8001/login.jsp),按照如下步骤办理:

    1.注册个人用户(注册时需填写的社会保障卡号,请查看失业人员所持社保卡片上的“九位社会保障卡号”),注册成功后登录个人网上经办大厅。

     2.在主菜单“业务办理”中点击“失业金申领”功能,选择“失业金申领添加”,并按相关提示办理。

     3.添加附件时,需将本人已激活的社会保障卡正面拍照上传;暂无社会保障卡或社保卡金融账户暂不能激活的失业人员,需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面和用于失业金发放的银行借记卡正面拍照上传。

     4.个人申请提交成功后,社保系统将信息推送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同步办理失业登记,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将及时复核受理。

     三、友情提示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出现下列情况,需及时告知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停发失业保险待遇,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重新就业;

    2.应征服兵役;

    3.移居境外;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机构介绍的工作。

    对无法使用网络申请的人员,受疫情影响期间申领失业保险金不受60日期限限制,可根据疫情适当顺延。

长岭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2月15日

(责任编辑:jlsi_clx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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