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承诺书
兹有 ,身份证号码: ,性别 于 年 月 日因 逝世。死亡类型: (选填工亡或非工亡)
现由 身份证号码: ,与死者为 (关系)申请办理领取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本人承诺所提供死亡日期、死亡类型等信息真实、准确,且参保人不存在服刑、多领冒领、重复领取社保待遇等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情况,若有虚报、谎报,本人愿意承担相应一切法律责任。
长岭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将把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拨付至 的社会保障卡中,死者家属因继承问题产生的纠纷由家属自行协商解决,与社会 保险局无关。
须知事项:《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仿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承诺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