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12月31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职工年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标准:
1、普遍调整
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45元;
缴费年限25年(含)以下部分,每满一年月增加2元;
缴费年限26-30年部分,每满一年月增加2.5元 ;
缴费年限31-35年部分,每满一年月增加3元 ;
缴费年限36年以上部分,每满一年月增加3.5元 ;
每人每月增加2015年底基本养老金的1%。
2、特殊调整
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74周岁的每月增加40元,即(1941.1.1-1945.12.31出生);
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5-79周岁的每月增加50元,即(1936.1.1-1940.12.31出生);
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每月增加60元,即(1935.12.31出生);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每人每月增加5元。
注:按“五七家属工”政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不参与缴费年限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