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东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5-27 来源: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关东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度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关于东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三、关于东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关于东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关于东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关于东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东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始建于1992年,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业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单位参保、缴费基数审核、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负责纳入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待遇审核、复核、养老金计发与调整;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结算和转移,定期向离退休人员存折账户划拨养老金;负责企业退休职工街道、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在自谋职业者、城镇工商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等人员参保工作;负责对欠费企业的征缴及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保险业务信息化建设和参保职工基本数据库的建立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收、发放和基金管理,指导各基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负责社保政策宣传、信息管理、信访接待等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019年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内设11科室,具体如下:

1、综合办公室。负责年度工作会议、各项专题会议的组织协调,督办重点工作落实;计划统计与分析,组织预算编制与监督;上级部门社会保险业务检查的整改、总结上报等工作;本级行政经费管理使用以及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工作;会议记录、全局性综合文字材料起草、把关及审定;印发公文及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阅、立卷归档及保密工作;新闻宣传、社会保险政务公开和信息上报工作;局门户网站、知识库的内容管理和局内办公网的日常管理;全局基本建设,办公用品购置,制定行政办公经费的计划;全局固定资产的管理;公务接待,安全保卫、卫生保洁、职工食堂、公车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全局公益性岗位及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科。负责全县(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失业的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承办参保登记、征收核定、关系管理、待遇支付、基础信息维护等业务;全县(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业务经办工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数据统计及上报;业务经办、复核、参数录入维护;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失业保险记录的管理,负责在职参保人员及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核发及账户结算、退款等业务;承办视同缴费、差额补收、补建账户等特殊业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数据统计及上报,基金预算编制与监督,进行基金运行分析与监控;机关事业单位网上业务经办;经办业务资料影像化及接收、整理、移交;机关事业单位保险政策宣传咨询;负责与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的业务衔接;信访事项的转办,参与本科相关的行政复查和行政复议事项的处理。

3、社会化服务科。负责享受社保待遇人员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完善社会化服务管理数据库;经办手续告知,发放业务告知单及相关表单;负责指导叫号机、查询机等自助机的使用,对厅内办事人员进行引导;负责出具参保证明;大厅社会保险政策咨询、电话咨询、网上咨询及答疑;乡镇、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组织乡镇、社区开展资格认证等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对社保协理员业务培训、政策解答;享受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和统计工作,做好比对、停发、续发工作,配合做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格认证工作;业务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移交;网络服务中心经办业务权限开通,协助单位或个人进行网上用户注册;指导参保单位进行网上业务经办;认证工作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负责认证方面的举报以及本科相关的信访接待、处理及转办。

4、稽核科。负责对参保单位参保和缴费基数申报等参加社会保险行为进行稽核;对参保单位缴费能力的认定,对申请签订缓缴协议单位的担保情况进行审核;社会保险参保缴费、领取待遇举报案件的受理调查,并做好举报案件查处与移送工作;对下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工作的指导;稽核工作数据统计、报表汇总工作;稽核工作业务档案归集、整理与移交;配合相关科室处理有关事项。

5、内控审计科。负责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内部监督与控制制度,制定内控规则,对业务经办进行监督与控制;承担检查评估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对柜员经办业务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意见,跟踪问题的整改落实;柜员业务经办工作质量的统计与考核;对内控审计工作数据统计、报表编报工作;协调组织外部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与结果反馈;内控审计工作业务档案归集、整理与移交;局内相关审计工作,跟踪监督审计问题的整改与落实。

6、基金科。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基金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办法;本级各项基金收、支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银行账户、财政专户、队长、保值增值以及会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按相关规定办法管理和维护财务信息系统和电算化系统,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解决,确保正常运行;加强本级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按国家颁布的《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以及省有关部门出台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做好与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相关的各项工作。

7、人事教育监察科。负责机关编制管理、干部调配、人员招录和干部人事统计工作;机关干部任免备案管理工作;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和奖惩管理工作;制定机关能力建设规划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落实;机关干部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申报工作;机关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机关人事监察工作。

8、信息科。负责本局业务经办、公共服务等应用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及操作培训;核心业务系统权限分配管理;核心业务系统数据后台管理工作;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对比、交换等工作,以及与外部门的数据交换、共享工作;机房建设规划与日常管理;信息系统硬件设施及相关外部设备、网络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和维护;制定本局信息系统安全规划、管理策略与实施方案,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数据备份,病毒检测,安全防护。

9、档案科。负责享受待遇人员档案日常接收、调取查询等工作;全局业务、财务及政务档案的接收工作;档案库房的日常维护及防控;档案的扫描、质检、上架等工作;档案安全与管理,负责对兼职档案员的业务指导;本部门与相关部门提供人事档案的服务工作。

10、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科。负责管理发放业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的监督,进行基金运行分析与监控;社会保险反欺诈反冒领工作;“老农保”的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经办,承办参保登记、核定征缴、权益记录、待遇核定、待遇符合、待遇发放、保费划扣、信息维护、关系管理、出具证明及统计分析上报、代课教师教龄补贴的代发等业务;城乡居保网上业务经办;业务档案资料影像化及接受、整理与移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和指导,监督乡镇、社区事务所经办情况,信访事项的转办,参与本科相关的行政复查和行政复议事项的处理。

11、工会。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劳动仲裁、参与相关行政复查和行政复议事项的处理;负责法律事项处理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关于东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度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度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收入116116708.76元,较上年增加23911296元,增加26.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116708.76元,较上年增加23911296元,增加26.51%,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专项资金增加。

2019年度年初部门预算安排支出116116708.76元,较上年增加23911296元,增加26.51%。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591,897.88元,较上年增加 24417,093.12,增加26.78%,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专项资金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67万元,较上年减少9.82万元,减少52.53%,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伤、生育保险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下核算;住房保障支出33.82万元,较上年减少3.47万元,减少2.68%,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招聘人员补缴了2017年未缴公积金;按支出性质划分,基本支出539.86万元,较上年减少16.23万元,减少2.92%,主要原因是2019年工伤、生育保险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下核算;项目支出,1753.81万元,较上年增加6910.64万元,增加79.76%,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省专项资金增加。

二、关于东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东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8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三、关于东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27.31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四、关于东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东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33.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万元。主要包括:取暖费10.36万元,房屋保险0.84万元。

五、关于东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年初,我局资产总额为2608.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53.98万元;固定资产1,353.57万元,其中房屋为1,072.80万元,车辆为41.06万元;流动资产0.50万元。

六、关于东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五点双享两救助政府补贴资金

根据《东丰县建立“五点双享两救助”保障机制促进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实施办法的通知》(东政发〔201636号)文件,2019年预计参保人员为2636人。保险费补贴和贷款贴息两项补贴合计约195万元。

2、企业离休人员生活补贴资金

根据县政府对《关于兑现离休人员生活补贴资金的请示》(东社保〔20081号)的批示和2019企业离休人员津补贴审批名册,离休人员20人,每月津补贴2.23万元,全年合计约53.46万元。

3、城乡居民保险补贴资金

2019年预计我县城乡居保参保缴费人员124488人,发放人员53073人,共需补贴672万元。

4、代发企业取暖补贴

2019年预计发放企业取暖补贴人数约为2000人,每人每年平均发放568元,全年预计需要资金113万元。

5、养老保险金

根据县政府对《做好2008年就业和社会保障重点支出预算安排的紧急通知》(吉政办明电〔200819号)的批示,每年列养老保险最低预算数206万元。根据《关于2018年第六批行政事业单位申请预算追加的处理建议》(东财预〔2018290号)将转移支付资金324万元和定量补助做实个人帐户资金97万元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三项资金合计627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以及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东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李东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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