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2 来源:

从即日起,根据省局文件精神,我县参保企业的新失业人员可实现在社保经办大厅窗口或网上经办大厅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所在单位已在我局办理减员业务的失业人员申领失业金需满足下列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申请方法

(一)、窗口申请办理

失业人员需携带已激活金融账户功能中国邮政银行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和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中国邮政银行的借记卡(社会保障卡和银行借记卡需在东丰本地办理)到社保经办大厅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我局业务经办人员将即时受理。

(二)、网上申请办理

失业人员凭已激活金融账户功能中国邮政银行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和本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中国邮政银行的借记卡(社会保障卡和银行借记卡需在东丰本地办理)登录吉林省社保局网上经办大厅(http://wssb.jlsi.jl.gov.cn:8001/login.jsp),按照如下步骤办理:

1.注册个人用户(注册时需填写的社会保障卡号,请查看失业人员所持社保卡上的“九位社会保障卡号”),注册成功后登录个人网上经办大厅。

2.在主菜单“业务办理”中点击“失业金申领”功能,选择“失业金申领添加”,并按相关提示办理。

3.添加附件时,需将本人已激活的社会保障卡正面拍照上传;暂无社会保障卡或社保保障卡金融账户暂不能激活的失业人员,需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面和用于失业金发放的银行借记卡正面拍照上传。

4.个人申请提交成功后,社保系统将信息推送到东丰县就业服务局,同步办理失业登记,我局将及时复核受理。

三、友情提示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出现下列情况,需及时告知我局业务经办人员(疫情期间可拨打电话:0437-621877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停发失业保险待遇,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重新就业;

2.应征服兵役;

3.移居境外;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东丰县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机构介绍的工作。

四、对无法使用网络申请的人员,受疫情影响期间申领失业保险金不受60日期限限制,可根据疫情适当顺延。

咨询电话:0437-6218773

 东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215

(责任编辑:东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李东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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