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按照《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社会保险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经办流程(试行)>的通知》(吉社保〔2022〕37号)文件要求,为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准确发放。
现我们诚挚地告知您:
1、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周期为1年,超过一个认证周期(12个月)未认证人员,应暂停社会保险待遇。
2、需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在东辽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定期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
3、超过一个认证周期(12个月)未认证人员,将暂停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在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后,于次月续发待遇,并补发暂停期间未发放的社会保险待遇。
4、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出现失踪、死亡、被判刑收监等永久或暂时丧失领取待遇资格的情况,家属应及时告知社保局,将多领取的养老金及时足额退回。逾期不办理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4号)规定进行处理。
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
国内居住人员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吉林省社会保险”小程序→点击“去认证”→按照提示进行人脸识别操作完成认证。无法实现线上自助认证的高龄或重疾人员,由家属联系我局线下办理。
国外居住人员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中国领事”小程序→点击“养老金资格”→按照提示进行人脸识别操作完成认证。无法实现线上自助认证的高龄或重疾人员,由家属联系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线下办理。
同时,为缩短办事距离、真正实现待遇资格认证便捷化,东辽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与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所有乡镇银行(23家网点)合作,设立“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服务”网点。全县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在银行领取养老金的同时,可在银行完成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请广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按时完成认证,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对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咨询服务热线:0437-5107577。
东辽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5年3月19日
初审:关颖
复审:于洋
终审:张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