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动态
关于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的温馨告知
发布日期:2025-05-19
来源:

全县享受待遇人员:

  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有关要求,为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我们诚挚地告知您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有关事项:

  一、认证人员范围

  (一)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

  (二)按月领取失业金人员;

  (三)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包括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供养抚恤金、生活护理费)人员。

  二、认证周期

  领取待遇资格一个认证周期为12个月,周期内至少应完成一次认证。

  三、特别提醒

  逾期未完成资格认证人员将按相关规定于2025年6月开始暂停发放养老金。

  四、认证方式

  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吉林掌上社保APP,电子社保卡,中国领事APP等多种方式认证。

  五、认证流程

  (一)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

  打开微信(支付宝)→搜索“吉林省社会保险”小程序→点击【去认证】→输入姓名、证件号码→点击【提交认证】,按系统提示完成认证。点击【认证记录查询】可以查询认证结果和认证时间。

  (二)吉林掌上社保APP(仅限安卓手机使用)

  应用商店搜索安装“吉林掌上社保”APP→安装完成后打开“吉林掌上社保” →点击【去认证】→输入姓名、证件号码→点击【提交认证】,按提示完成认证。

  (三)电子社保卡(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下载APP)

  打开“电子社保卡 ”→登录电子社保卡后→进入【首页】→点击【社保待遇资格认证】→点击【开始认证】,按提示完成认证。

  (四)中国领事(微信小程序或下载APP)

  打开“中国领事”→点击登录→进入【首页】→点击【养老金资格】,按提示完成认证(仅适用于境外居住的退休人员)。

  (五)其他方式

  如果使用智能手机存在困难,县内居住的享待人员可就近前往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县社保局经办服务大厅,由工作人员协助您完成领取待遇资格认证。

  六、注意事项

  (一)超过12个月未完成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的享待人员,将暂停发放待遇。

  (二)因未完成领取待遇资格认证而被暂停发放待遇的享待人员,认证通过后,下月将补发暂停期间的待遇。

  为了避免停发社会保险待遇给您带来的不便,请广大享待人员按时完成认证。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咨询服务热线:0437-5107577。

  东辽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

初审:关颖

复审:于洋

终审:张莹莹

(责任编辑:东辽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侯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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