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4日 星期五
市县信息
长春市
榆树市
德惠市
农安县
公主岭市
吉林市
舒兰市
蛟河市
永吉县
桦甸市
磐石市
延边州
汪清县
敦化市
安图县
延吉市
图们市
和龙市
龙井市
四平市
双辽市
梨树县
伊通县
通化市
辉南县
柳河县
通化县
集安市
白城市
镇赉县
大安市
洮南市
通榆县
辽源市
东辽县
东丰县
松原市
扶余市
前郭县
乾安县
长岭县
白山市
靖宇县
抚松县
江源区
临江市
长白县
长白山管委会
梅河口市
珲春市
登录
退出登录
注册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社保动态
政策法规及解读
办事服务
互动平台
专题专栏
吉林省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大厅
请在登录页面下载安装根证书
综合类
首页
>
政策法规及解读
>
综合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5条)
发布日期:
2016-08-30
来源: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
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责任编辑:jlsi_dlx01)
返回顶部
东辽县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地址: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150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24 邮编:136600
版权所有:吉林省社会保险
吉ICP备05005982号
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03号
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