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社保局严格按照省、市、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吉林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吉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规定要求,从我局实际出发,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吉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利企惠企为目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优服务,躬身笃行,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我县经济发展全面振兴贡献力量。
二、主要任务
1.深化“一把手抓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局长综合协调、各科室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夯实“一把手”统筹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机制,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2.突破关键卡点,营造服务周到、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
3.加强社会保险降费率政策、扩大失业保险范围、职业技能补贴等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协助企业和群众渡过困难期。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保障各项工作制度有力实施。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和着力点,层层落实责任,全面打响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
(二)要围绕助企惠企强化服务,服务企业就是服务营商环境工作大局。
一是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梳理经办服务事项,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要求,不断取消、归并、压缩经办环节,持续深化业务整合和流程再造,压缩群众跑动次数,精简申报材料。
二是加强对窗口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窗口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件效率。打造“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经办”式服务窗口,减少群众的跑动次数,推动服务效能提升。
(三)做好稳岗返还、技能补贴、扩岗补助等政策的宣传,做好资金发放工作,严格把控资金发放途径及申领资格。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至2023年底,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的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严格落实《关于转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延续实施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4年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维护就业局势稳定。深度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若干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政策,为符合条件人员发放资金,并继续采用“免申即享”的方式发放稳岗返还。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各类新媒体,通过线上宣传、线下走访、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营商环境优化重点行动措施的宣传、解读,扩大覆盖面和知晓度,让广大企业和群众真正了解,掌握各项优惠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更加浓厚的营商氛围,协助企业和群众度过疫情困难期,不断增强经营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抚松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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