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吉委编事字〔2019〕45号), 省社保局、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工伤保险经办业务交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吉社保〔2019〕63号)及《关于同意工伤保险经办职能划转的通知》(抚委编发〔2019〕6号)文件要求,我县工伤保险经办管理职能由医保局划转至社保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10月26日起,县医保局停办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待遇支付、费用结算等全部业务。
二、2020年10月26日起,工伤保险经办管理职能由县医保局正式向县社保局移交。移交期间各项工伤保险业务由县社保局登记、收件、受理,待移交工作全部结束后,第一时间补办相关业务,保障参保对象权益。
三、县社保局工伤保险业务办理地点:抚松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咨询电话:0439-6582737
抚松县医疗保障局 抚松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10月23日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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