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社保动态 政策法规及解读 办事服务 互动平台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法规及解读>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

关于工伤保险经办管理职能划转的公告

全县工伤保险参保对象,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吉委编事字〔201945号), 省社保局、省医保局《关于做好工伤保险经办业务交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吉社保〔201963号)及《关于同意工伤保险经办职能划转的通知》(抚委编发〔20196号)文件要求,我县工伤保险经办管理职能由医保局划转至社保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1026日起,县医保局停办工伤保险参保缴费、待遇支付、费用结算等全部业务。

  二、20201026日起,工伤保险经办管理职能由县医保局正式向县社保局移交。移交期间各项工伤保险业务由县社保局登记、收件、受理,待移交工作全部结束后,第一时间补办相关业务,保障参保对象权益。

  三、县社保局工伤保险业务办理地点:抚松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咨询电话:0439-6582737

   

     抚松县医疗保障局           抚松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1023日             20201023

(责任编辑:抚松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陶俊佳)
下一篇:工伤保险条例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服务热线
事业单位

地址: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抚松镇参乡路551号    邮编:134599    吉ICP备05005982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24    版权所有: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公安备案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03号

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