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3-23 来源:

一、办事项目

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报

二、办理机构

参保人户籍所在地各村、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三、办事依据

1、人社部发[2009]161号《关于印发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2、吉政发[2009]31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申办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可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 (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五、申请材料

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原件(若为特殊参保群体人员,同时需要提供特殊群体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吉林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存折、卡或社会保障卡。

六、办事程序

1、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携带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原件(若为特殊参保群体人员,同时需要提供特殊群体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提出新农保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如果需要进行批扣处理则必需持有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金融机构银行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以下简称《参保登记表》)。参保人员如果同意社保批扣业务的,需要与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金融机构签署委托银行代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协议。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代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2、村委会协办员负责检查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初审通过后在《参保登记表》上加盖公章,附户口本及身份证等材料,经参保人员签字确认后,于指定日期前一并上报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3、乡镇事务所经办人员根据参保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登记。

七、办理地点

参保人户籍所在地各村、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

八、联系电话

参保人户籍所在地各村、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或扶余市社保局0438-6830067。

九、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十、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一、申办表格:《参保登记表》(由经办机构提供)

(责任编辑:扶余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2200000024 邮编:13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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