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社会监督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吉政发〔2020〕4号)、《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吉政办发〔2020〕2号)、省人社厅等《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50号)文件规定,现对2020年第八批拟给予企业稳岗返还的企业名单和资金数额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3日,在公示期间,如对以下申请“企业稳岗返还”情况存在异议,请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反应至公主岭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联系电话:0434-6218762
地址:公主岭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公主岭市政务大厅B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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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岭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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