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个人缴费核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1 来源:

广大参保人员:

我局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开展2021年度个人缴费核定工作,现就2021年度公主岭市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核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上半年缴纳核定标准

 

请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选择任一档次核定,一经缴费不得变更。

2、核定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多种方式核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

(一)线上办理

1)支付宝办理。打开支付宝,定位四平地区,通过“市民中心”——“社保”——“社保核单”功能,选择缴费截止时间和缴费档次,完成缴费核定。

2)掌上社保APP办理。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吉林掌上社保APP,点击“自助核单”,选择缴费截止时间和缴费档次,完成缴费核定。

(二)线下办理

1)缴费人员可到本市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任意网点申请办理缴费核定。

2)如遇特殊情况须到社保业务经办大厅个人业务窗口办理缴费核定。

3温馨提示

    完成缴费核定后,即可通过税务部门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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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公主岭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张伟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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