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机制,调动群众参加社会保险积极性,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目标,珲春市人民政府出台了《珲春市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珲政办发〔2021〕3号),根据文件要求,珲春市社保局积极落实此项工作任务。
一是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以从制度全覆盖迈向法定人员全覆盖为总目标,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为着力点,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制度,确保我市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保尽保。
二是构建基层服务平台。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纳入到乡镇、街道全年重点工作范畴,定期开展政策指导及业务经办培训会议,建立长效考核机制,统筹规划部署,确保两级平台设立专人专责,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稳定充实的人员保证。
三是贯彻落实惠民政策。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发放工作,根据我市实际实施缴费资金垫付办法,切实帮助参保群众解决困难问题,为筑牢我市“老有所养”的和谐社会大局提供坚实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