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珲春市社保局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开展以来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梳理,其中重点对四项问题数据进行核查,分别为2019-2020年1月定期待遇金额涨幅比超过10%两次以上人员情况,业务系统中参工时年龄小于等于16周岁人员情况,退休死亡人员停续发情况,退休人员工作年限不足15年或超过45年的人员情况。
经办人员本着立查立改的原则,逐项逐人进行核查,对马上可以进行整改的问题,加班加点,多方联络,整改到位。经核查,不存在问题和已整改完成的问题数据346条。对确实存在问题的39人,作为自查自纠问题,按照《吉林省社会保险系统九项重点工作专班工作方案》要求,逐人填报整改台账,并明确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预计整改完成的时限。下一步将按照预计完成的时限,跟进此项工作,直至全部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