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社保局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业务档案规范管理的工作要求,珲春市社保局积极开展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归档整理工作。工作人员对自2014年10月以来的全部历史档案,按照《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进行分类和确定保管期限。对凡在经办系统中未实现影像化扫描的,均留存纸质材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理,不存在随意缩小归档范围或擅自丢弃销毁属于归档范围的业务资料的情况,确保所有类别档案应归尽归、安全完整。9月份,对整理好的材料开始打印案卷目录和封皮,对档案材料进行整理、组卷和装订,按照纸质档案业务流程进行移交。截至9月末,已经整理各类历史档案70余卷,已经移交档案中心管理类档案44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