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社保动态 政策法规及解读 办事服务 互动平台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首页>社保动态
社保动态

关于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温馨提示

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

  近期网上流传的“2月底前需办理认证否则停发养老待遇”“所有离退休人员2月末前必须人脸识别认证”等信息为虚假信息,人脸识别只是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方式之一,希望大家不信谣、不传谣,通过以下方式积极进行自助认证:

  1.微信小程序自助认证方法

  微信小程序搜“吉林省社会保险”,进入后点击“服务-业务办理”选择里边的“待遇认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点击“认证”即可。

  2.“吉林掌上社保APP”使用方法

  使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吉林掌上社保APP”;选择右下方“待遇认证”选项;输入认证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使用前置或后置摄像头;然后点击“认证”按钮;按照语音提示完成生存认证,提示“认证成功”即可。

        

 

珲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2年2月23日       

(责任编辑:珲春市社保局)
上一篇:珲春市社保局关于暂停办理业务的通告 下一篇: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服务热线
事业单位

地址:珲春市迎春街129号    邮编:133300    吉ICP备05005982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24    版权所有: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公安备案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03号

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