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这一宗旨,珲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档案中心积极履行职责,做好为参保单位或个人提供人事档案查询利用的服务工作。如果被查询档案者符合以下条件:参加了珲春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局退休并领取退休待遇,且档案已顺利移交至档案中心。那么在查询人事档案时,请您依据不同情况提供以下必要材料:
(一)个体查询
1、参保本人查询提供身份证原件。
2、非本人查询需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参保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公务查询
3、参保单位查询需要单位人事携带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单位介绍信。
4、机关团体因公务查询需要开据介绍信、查询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参保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
人事档案查询服务于参保群众,但同时也肩负着当事人利益及隐私的重责,望请大家积极遵守相关程序制度。
珲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档案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