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社保动态 政策法规及解读 办事服务 互动平台 专题专栏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

珲春市社保局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珲春市社保局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1.退役军人首先到社保局一楼业务大厅审核所携带材料是否完整。材料包括:退役军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必须安置后的新办户口本或旧户口加盖公安局户籍章的珲春本地户口本)、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

  2.到社保局二楼基金科三确认本人养老金是否到账,办理财务入账手续。

  3.养老金入账手续完成后,到一楼业务大厅继续办理养老金落账手续。

(责任编辑:珲春市社保局)
上一篇:珲春市社保局省外异地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下一篇:珲春市社保局财务对无对应参保征集的转账处理通知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服务热线
事业单位

地址:珲春市迎春街129号    邮编:133300    吉ICP备05005982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24    版权所有: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公安备案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03号

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