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
2018年社保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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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向参保地社会保险局具体咨询,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行政管理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105号)规定,2018年1月1日以后,各类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人员,应当按照年度连续缴费。因个人原因自行中断的缴费年限,不能以事后追补缴的方式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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