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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0 08:4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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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关于对退休享待超期未认证人员拟停发待遇的公告(2025年1月)

尊敬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及家属:

按照吉林省社保局关于按月领取待遇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生存认证,每次认证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认证有效期为最新确定的资格认证开始时间递延12个月),超过一个认证周期(最长12个月)未认证人员应及时暂停发放相关享待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工作要求。我局对即将超过12个月未认证的退休享待人员进行了统计,并列为拟停发人员,请下列人员于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逾期未认证的将停发待遇。待停发待遇人员领取资格认证成功后,次月对暂停发放的待遇给予补发。具体认证方式如下:

1.微信小程序自助认证方法。微信搜索“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出现“吉林社保”界面,点击上方的“去认证”或右下方的“资格认证”,直接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点击“提交认证”。按照提示进行动作验证,显示“认证成功”即完成认证。认证结束可点击下方的“认证记录查询”查看认证结果。(无需登录注册,可用非本人手机操作)

2.在境外居住人员可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中国领事”APP,注册登录后选择“养老金资格”功能,按提示完成认证

 

(责任编辑: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赵洪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