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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18 14: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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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稳岗补贴

根据《关于做好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落实有关工作通知》吉人社联〔2025〕33号文件要求。2025年度延续2024年度稳岗补贴政策。                    领取条件如下: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非“僵尸企业”且参保主体为非机关事业单位;
2.截至上年末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且不欠缴失业保险费;
3.上年度未出现净减员(忽略死亡、退休)或净减员率(忽略死亡、退休)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责任主体。
政策依据:
《关于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吉人社联〔2024〕43号)顶格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稳岗返还比例为大型企业按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
后附本次符合免审即享的企业名单(只包含银行信息完整的企业,发放信息不全的企业另行通知)。
现依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一经核实将取消企业享受稳岗返还资格。                        举报电话:0435-6222642 
2025稳岗.xlsx
(责任编辑: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赵洪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