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2021年 2月3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参保登记、扩面征缴及管理服务工作。
(二)负责全市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失业人员的失业金发放工作。
(三)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扩面征缴及管理服务工作。
(四)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发放工作。
(五)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
(六)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管理运行。
(七)负责全市工伤保险的经办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1年预算单位范围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包括:
1.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本级
2021年实有人员56人,其中:在职人员45人,离退休人员11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支说明
预算编制内容应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2021年收入总计8972.89万元,支出总计8972.89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3265.76万元,降低72.17%。主要原因: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
二、关于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972.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72.89万元,占100%。
三、关于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972.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9.28万元,占5.12%;项目支出8513.61万元,占94.88%。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408.43万元,占88.93%;公用经费50.85万元,占11.07%。
四、关于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8972.89万元,比2020年各减少23265.76万元,降低72.17%。主要原因: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
五、关于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8972.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265.76万元,降低72.17%。主要原因: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8972.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72.89万元,占100%
六、关于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459.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8.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
公用经费50.85万元,主要包括: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降低)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增长(降低)0%;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为三公经费支出。
八、关于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 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0万元,占0%,公用经费0万元,占0%。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6.95万元,比2020年减少37.04万元。主要原因是降低行政经费支出。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
十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共有车辆0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邮电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