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一辉 :
因联系方式不详我局无法向您邮寄《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现依法向您公告送达告知书。
经核查,您多享受(本人,社会保障号码: 2206021976xxxxxx13 /)2024年4月至2024年5月(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3,450.84元, 大写叁仟肆佰伍拾元零捌角肆分。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在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经办机构名称)后续享受的待遇中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时,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若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收款账户名称: 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失业保险支出专户
银行账号: 040101201110002277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通化集安支行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码)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科 联系电话:0435-6221581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吉林省集安市锦江西区锦江路527号政务大厅2楼社保窗口
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