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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26 09: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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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

刘宗年、王云峰等103名人员家属 

经核查,以下103名人员(详见附件《死亡户违规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名单》)存在死亡后仍违规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因联系方式不详我局无法向你们邮寄《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告知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告知书。

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0内一次性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注明待遇退还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若难以一次性退回多享受待遇的,可以向我们申请分期退回,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分期退回多享受待遇。

若未按期退回多享受待遇,参保人存在继续发放的社会保险定期待遇,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直接从参保人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经办机构名称)后续享受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中抵扣。参保人存在应一次性领取、继承的个人账户余额或者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我们将在结算时对未退回部分直接抵扣。

未按期一次性退回、未申请分期退回、没有待遇可以抵扣的,我们将依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向您出具《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

如有异议的,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10内提交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收款账户名称:   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银行账号:    0750602011015200000669                      

开户银行:吉林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言:(待遇享受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码)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科 联系电话:0435-6221581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吉林省集安市锦江西区锦江路527号政务大厅2楼社保窗口                

附件:死亡后违规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名单

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41226

 

附件

(责任编辑:集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赵洪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