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2-18 来源: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表格

一、   收支预算表

二、   收入预算表

三、   支出预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预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

九、   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单位名称:蛟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成立时间:1986年

单位性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依据国家和省社会保险法律、规章、政策、负责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对全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业务拓展、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管理、基金的征缓、管理和养老金及失业保险金发放、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

主要业务:负责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对全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业务拓展、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管理、基金的征缓、管理和养老金及失业保险金发放、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包括:设十一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科、内控审计科、基金科、信息科、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稽核科、社会化服务科、档案中心。
    人员情况:2019年编制数69人,实有人员62人,其中:在职人员62人,离退休人员14人。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下设1家预算单位,为:

蛟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收入总计374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027万元,当年省补助资金8421万元。

本单位支出总计37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0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万元。

2019年收支总预算37448万元,比2018年收支总预算增加29440万元。

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由财政转社保局发放,且从国库集中支付平台支出。

二、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收入预算374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027万元,当年省补助资金8421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三、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支出预算37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05万元,占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占0 %;住房保障支出43万元,占1%。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87万元,占6%;项目支出9461万元,占94%。

基本支出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工资27463万元,占99%;

人员经费437万元,占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7万元,占0%,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拨款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7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与 2018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接待费 1万元,与 2018 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因为:单位公务接待次数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为节省单位经费,我单位取消使用公车。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本级1 家参公管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7万元,比 2018年预算增加11万元,增长 14%。其中办公费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4%;电费4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印刷费3万元,比2018年增加1万元;差旅费18万元,增长12%;工会经费3万元,与2018年持平;福利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取暖费1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万元,增长32%。

主要原因是新招录员工转正,车补计入基本工资,增加其他交通费用8万元,增长3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八、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国有资产。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和重点工作,2019 年确定部门本级重点项目,涉及金额 10万元,项目内容为2019年内部审计外包。主要目标为1:对参保单位进行内部审计,重新核算缴纳方案。2:追回漏保,少缴保费,增加本年保费收入。同时,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进一步细化为绩效指标和指标值(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第四部分  预算表格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社保局 当年部门预算-2019

(责任编辑:蛟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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