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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人社办字【2015】93号

  城乡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近期省人社厅下发《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5】93号,以下简称93号文件)。现将93号文件相关政策和经办要点解读如下,供各地参考。

  一、关于参保范围

  1.不是吉林省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不可以按照93号文件规定参保?

  答:不可以。93号文件明确规定吉林省户籍。

  2.吉林省户籍的城乡居民,已参加或曾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可不可以按照93号文件规定继续参保缴费?

  答:不可以。93号文件明确规定,本办法适用于未参加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员。

  3.吉林省户籍的城乡居民,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可不可以按照93号文件办法申请一次性缴费?

  答:不可以。93号文件规定男年满4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35周岁及以上,可按照本办法参保。

  4.超龄人员(男60周岁及以上,女55周岁及以上)人员可不可按照93号文件办法参保缴费?

  答:可以。

  5.符合93号文件参保范围的人员,参保时需带哪些证件去社保局参保缴费?

  答:符合93号文件参保范围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籍地社保局参保缴费。

  

  1. 按照93号文件参保的人员,必须在户籍地参保吗?

 

  答:是。符合93号文件参保范围人员应在吉林省户籍所在地参保并履行缴费义务。

  7.参保人员一次性缴费后,去外地工作,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吗?

  答:不可以。凡是按照93号文件办法一次性缴费的人员不可以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可在外地建立临时账户,达到领取养老待遇年龄时将临时账户转回一次性缴费地,在趸缴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二、缴费标准

  1、按照93号文件参保的人员是否可选择缴费档次?

  答:可以。按照93号文件办法参保的人员申请缴费时,按参保缴费当年当地使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00%、80%、60%三挡自行选择缴费。

  2、按照93号文件参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12%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

  393号文件规定中的一次性缴费年限如何计算?

  答:以月为单位进行计算。

  4、按照93号文件参保,一次性缴费年限最高可申请多少年?

  答:20年。

  三、关于缴费方式

  1、按照93号文件参保缴费的未超龄人员,可以分期趸缴吗?

  答:可以。但合计不得超过20年。

  2、按照93号文件参保缴费的超龄不满5年人员,可以分期趸缴吗?

  答:可以。但是应在按年连续缴费期间内申请趸缴。

  3、一次性缴费与一次性补缴缴费有何不同? 

  答:主要是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不同。93号文件中的一次性缴费不是向前补缴缴费年限,须按申请缴费当年参保地使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自行选择一次性缴费档次和年限;一次性补缴是指向前补缴符合政策规定的缴费年限,按补缴各年度参保地使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选档缴费。

  四、关于待遇领取方式

  1、超龄人员按80%60%缴费档次一次性缴费的,可不可以一次性缴费后即领取待遇?

  答:不可以。必须趸缴后再按年连续缴费期满后领取待遇。例:男60周岁至62周岁(女55周岁至57周岁),一次性缴费最低为13年,最高为18年,一次性缴费后再按年连续缴费满2年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超龄人员按100%一次性缴费与超龄人员按80%60%一次性缴费的区别?

  答:超龄人员按100%一次性缴费,自缴费下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超龄人员按80%、60%一次性缴费,超龄不满2年的,一次性缴费年限最低13年,最高18年,一次性缴费后再按年连续缴费2年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满2年不满5年的,一次性缴费最低14年,最高19年,一次性缴费后再按年连缴费满1年后,享受基本养老待遇;超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缴费年限最低为15年,最高20年,并自缴费下月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五、关于执行时间

  按照93号文件参保缴费,最早执行时间为2015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江源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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