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社会保险享待人员:
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有关要求,为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防范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我们诚挚地告知您领取待遇资格认证有关事项:
一、认证人员范围
(一)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
(二)按月领取失业金人员;
(三)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包括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供养抚恤金、生活护理费)人员。
二、认证周期
领取待遇资格一个认证周期为12个月,周期内至少应完成一次认证,全年可申办。
三、认证方式
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吉林掌上社保APP,中国领事APP等多种方式认证。
四、认证流程
(一)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
打开微信(支付宝)→搜索“吉林省社会保险”小程序→点击【去认证】→输入姓名、证件号码→点击【提交认证】,按系统提示完成认证。点击【认证记录查询】可以查询认证结果和认证时间。
(二)吉林掌上社保APP (仅限安卓手机使用)
应用商店搜索安装“吉林掌上社保”APP→安装完成后打开“吉林掌上社保” →点击【去认证】→输入姓名、证件号码→点击【提交认证】,按提示完成认证。
(三)中国领事(微信小程序或下载APP)
打开“中国领事”→点击登录→进入【首页】→点击【养老金资格】,按提示完成认证(仅适用于境外居住的退休人员)。
五、注意事项
(一)2024年10月10日前,请还未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的享待人员完成一次认证。超过12个月未完成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的享待人员,将暂停发放待遇。
(二)因未完成领取待遇资格认证而被暂停发放待遇的享待人员,认证通过后,社保局将补发暂停期间的待遇。
为了避免停发社会保险待遇给您带来的不便,请尊敬的广大社会保险享待人员按时完成认证。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白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江源分局
2024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