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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解读

  一、适用范围

  企业、社团、民办非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保单位。

  二、资格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生产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非“僵尸企业”;

  2.截至上年末已足额缴费满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

  3.上年度未出现净减员(忽略死亡、退休)或净减员率不高于6%,上年初参保人数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净减员率不高于20%;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责任主体。

  三、返还标准

  1.大型企业按照上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2.其他类型参保单位按60%返还。

  四、办理流程

  1.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参保单位无需提出申请,通过网上、柜台等确认账户信息、经公示后,符合条件即可享受稳岗返还;

  2.未进行账户确认的,转为申请模式,可通过网上或柜面办理。

  五、办理渠道

  符合申领条件的参保单位可登录“吉林省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平台”(https://ggfw.jlsi.jl.gov.cn/),进行账户确认。

  咨询(投诉)电话:0439-3728076

 

白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江源分局

2021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江源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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