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补助对象有哪些?
答:领取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死亡人员。
问: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的条件是什么?
答:2024年1月1日起,领取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出现死亡的,其遗属可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申请人原则上应在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之日起3个月内,到其开始领取待遇时户籍所在的乡镇或政务大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一次性将丧葬补助金发放到位。同时符合领取其他社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申领人员只能选择领取其中一项。
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答:2024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按每人500元计发。
问: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的手续有哪些?
答:
1.申领人身份证原件;
2.证明人员死亡的相关材料(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等;
3.死亡人员社会保障卡(银行卡);无法提供的,提供法定继承人的银行卡和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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