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2024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吉人社联[2024]122号),自2024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4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125元的基础上增加20元,提高部分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7月至10月每人补发80元,此次提标惠及5.2万余人,补发金额414万元,已于2024年11月4日补发到位,请全县城乡居保享待人员按时查收。
此次基础养老金提标是历年来养老金调整力度最大的一次,增幅达16%,是2011年政策实施以来基础养老金第十一次调整,体现了政府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障的持续关注和积极行动,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出台惠民政策,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主要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三部分组成,支付终身。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即个人缴费档次越高,缴得越多,缴费年限越长,个人账户积累就越多,将来领取的待遇就越高。
目前,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在200-2000元之间,当年缴费的能享受政府补贴,跨年补缴将不享受政府补贴(缴费金额对应的政府补贴金额如下图)。尚未参保、或未缴费的城乡居民,请您及时参保、及时缴费,建议选择高档次逐年不间断连续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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