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全县工伤职工就近医治需求,合理布局就医网点,不断提高工伤保险协议机构保障能力,同时鼓励和引导工伤服务机构公平参与竞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吉林省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履约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通化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履约能力评估方案》等规定,我局组织了评估专家组于2024年11月13日对申请的定点机构开展了实地评估并综合拟定评估结果,现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一)拟纳入工伤定点医疗机构1家:
柳河县中心医院
(二)拟纳入工伤定点康复机构2家:
柳河县中心医院、通化柳河医院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
三、公示意见及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意见反馈要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提出。
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284003826@qq.com
2.邮寄地址:柳河县柳河大街3069号,柳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伤保险管理科,邮政编码:135300
3.联系电话:0435-7213351 联系人:刘俊华
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柳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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