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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公开

2019年度柳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表

三、一般共预算部门总支出功能分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功能分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九、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局主要职能工作是负责柳河县境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基金征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四项业务的管理运营、审核发放,以及相关业务办理和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柳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内设11个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科、社会化服务科、稽核科、内控审计科、基金科、人事教育监察科、信息科、档案科。

2019年实有人员67人,其中:在职人员51人,离退休人员16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另附:2019年度部门预算数据表格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87.6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5.1万元,增加5.43%。其中:当年收入487.66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87.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7.6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5.1万元,增加5.43%。其中:基本支出487.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7.6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5.1万元,增长5.4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7.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柳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0.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2.4万元,降低61.36%。主要原因是:压缩机关运行经费。

五、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柳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柳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2019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纳入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四、经营收入:指纳入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指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纳入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纳入部门预算的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分配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柳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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