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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公开

2018年度柳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负责全县境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支付、运营业务;编制社保基金的收支预、决算;社会保险信息的搜集、整理、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柳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内设11个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科、社会化服务科、稽核科、内控审计科、基金科、人事教育监察科、信息科、档案科。

纳入柳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 柳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774.5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29918.82万元,降低97.48%。主要原因: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将基金的收支列入其中,2018年度基金的收支不再列入部门决算,单独进行了社会保险基金决算。

2018年度支出总计670.4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支出总计减少27845.04万元,降低97.65%。主要原因: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将基金的收支列入其中,2018年度基金的收支不再列入部门决算,单独进行了社会保险基金决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74.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3.99万元,占99.9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52万元,占0.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7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7.48万元,占90.61%;项目支出62.99万元,占9.3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525.07万元,占86.43%;公用经费82.41万元,占13.5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73.9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9918.96万元,降低97.48%。主要原因: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将基金的收支列入其中,2018年度基金的收支不再列入部门决算,单独进行了社会保险基金决算。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69.9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27845.18万元,降低97.65%。主要原因: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将基金的收支列入其中,2018年度基金的收支不再列入部门决算,单独进行了社会保险基金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9.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845.18万元,降低97.65 %。主要原因: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将基金的收支列入其中,2018年度基金的收支不再列入部门决算,单独进行了社会保险基金决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9.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9.95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2.56万元,支出决算为66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84%。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年初预算为462.56万元,支出决算为66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按单位编制人数定额预算,但我局有业务经办大厅等场所和便民公共设施,实际产生的公用经费要远大于按单位编制人数定额划拨的经费数;年初预算不包含编外人员及2018年度新招录人员的工资。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06.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5.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1.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  0.00人次。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2.3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公车改革,车辆上交。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00个、来访外宾0.0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无增减变化。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89万元,比2017年增加16.32万元,增长24.15%,主要是2018年增加了“其他交通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柳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车改革后上交的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柳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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