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吉就组[2023]2号)和关于印发《吉林省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2023)》的通知(吉人社联[2023]37号)文件规定,2023年继续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具体申领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申请期间正常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政策执行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2.取得且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中查询到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3.企业在职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领。
二、补贴标准
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
三、申请方式
1.微信关注“柳河社会保险”公众号,通过“我的社保”中“业务办理小程序”进行技能提升补贴申报。
2.登录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fw.jlsi.jl.gov.cn/)城镇职工办事专栏进行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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