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携带人社部门已加盖公章并备案的《备案表》到社保窗口临柜办理补记登记;
2.社保部门依据《备案表》记录信息,在业务系统中进行补记登记。
三、补记核定与征集
1.社保部门依据《备案表》信息,核对系统登记的相关数据是否准确。信息核对无误后,计算补记金额;
2.确定补记金额准确后,保存并发出职业年金补记征集,生成打印《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补记通知》。
四、补记缴费
参保单位依据《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补记通知》,按单位现行经费保障渠道申请资金,将补记职业年金缴至指定职业年金归集账户。
五、补记资金到账
归集户银行核对补记职业年金资金账实相符后做到账处理,业务系统可查询参保人员补记职业年金到账情况。
请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时为本单位已经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办理职业年金补记。
临江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