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职业年金缴费收据新样式及自主打印的通知
根据《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启用职业年金缴费业务收据新样式及电子印章的通知〉》(吉社保函〔2023〕25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5月12日起,全省已正式启用职业年金缴费收据新样式及电子印章,参保单位通过机关养老保险网上经办(单位端)自行打印职业年金缴费业务收据。
具体操作步骤图解如下:
1.登录机关养老保险网上经办系统(单位端)页面后,点击“机关保网上申报(正式)”模块
2.点击页面上的“第二步业务确认|报表打印”。
3.选择“报表管理”模块。
4.向下拉动左侧功能的垂直滚动条。
5.选择“职业年金缴费业务收据打印”功能。
6.找到对应缴费的数据,点击“打印”按钮。
7.页面跳转出职业年金票据的样式页面,然后点击“导出PDF”按钮。
8.导出的职业年金缴费收据附带电子印章,请自行打印。
温馨提示:职业年金缴费业务收据原则上只打印一次,如因职业年金缴费单位重复打印电子收据造成的纠纷,其法律后果应由缴费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