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群众缴费积极性,龙井市社保局创新落实城乡居保个人资助缴费政策,引导参保群众多缴多得。
加强调查研究,深挖政策激励要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年缴费,每年最低缴费200元,最高缴纳2000元,200元-2000元共计11个缴费档次,待遇为基础养老金(目前为125元/月)+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个人缴费及政府补贴、利息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因此个人缴费越多,退休后待遇水平越高。目前最低月养老金水平为125元,最高月养老金水平为344元。通过调查研究,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较低,扩面困难的原因之一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低,退休后待遇较少,群众缴费意愿不强烈。市社保针对扩面难点,深入挖掘政策激励要点,制定了《龙井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个人资助工作方案》,在原本每年最高只能缴纳2000元的基础上,增加了个人资助部分,即个人缴费加个人资助总计全年最多可缴纳4000元,且每资助1年资助2000元,月养老金可提高约14.39元,最多月养老金可提高约216元,有效提高了待遇水平。
加强政策宣传,提升政策知晓率。为保障政策顺利实施,业务办理流畅,龙井市社保局组织专题学习研讨,进一步明确个人资助缴费政策和系统操作流程,开展资助金额对待遇影响的测算工作。制作宣传海报,张贴到每个乡镇、街道,对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进行了政策培训,将政策宣传单电子版分发到各社区、各村群里,并及时进行线上解答。截至目前,张贴宣传海报11张,入村宣传6次,解答群众咨询30余人次。
规范业务办理,促进政策落地。现已有2名参保群众成功办理个人资助缴费业务,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资助缴费政策零的突破。接下来,龙井市社保局将继续加强政策宣传,以多种方式,多种媒介进行宣传,进一步提升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提高参保群众缴费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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