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公示名单(一)
发布时间:2020-03-17 来源: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0〕12号)和《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实施办法>的通知》(吉社保〔2020〕8号)规定,现对初步核定的135户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参保单位类型名单(第一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为确保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尽快落实到位,本次公示单位即日起可先行按照减免政策有关规定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公示期内,对公示类型有异议的参保单位,可向龙井市社会保险局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变更。公示期结束后,将依据按规定程序审定的参保单位减免类型结果,对相关单位社会保险业务作相应调整。
    公示期:2020年3月15日至2020年3月21日。
    监督电话:0433-8512333 、0433-3220274

 

(责任编辑:jlsi_ljs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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