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人员死亡待遇结算
发布时间:2020-06-01 来源:

  

  在职参保人员非因工死亡,应申请办理一次性待遇结算。

  一、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二、所需资料

  1.火化证明或火化收据或死亡医学证明或注销户口证明

  2.申请人身份证件

  3.死亡人员社保指定存折或社保卡

  【注1】死亡人员无社保存折或社保卡的情况,另需提供:

  (1)继承公证书

  (2)继承人身份证件

  (3)继承人存折(卡)

  【注2】特殊情况需提供:

  国外死亡人员:领事馆出具的死亡证明中文翻译件

  家中死亡土葬并无法开具医学死亡证明人员:3个以上知情人签字并加盖村(居)委员会公章的死亡证明材料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三、政策依据

  《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问题的答复意见》(吉人社办字〔2010〕211号)

  四、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五、办结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六、咨询电话

  8512333

(责任编辑:龙井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付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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