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1-10-12 来源:

广大参保群众:

  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是决定和影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的重要因素。中断缴费不仅会影响个人账户储存额,也会因缴费年限短,造成养老金水平降低。甚至导致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达不到核定待遇的条件。以下几类人群需特别注意:

  1. 自2018年起,当年未缴费的,跨年不允许补缴。2018年-2020年未缴费但当年申请缓缴人员也请尽快对申请缓缴年度进行补缴,避免因政策变化导致不再允许补缴。

  2. 2017年12月份之前存在缴费断档的参保人员,也尽快办理中断补缴,避免因政策变化导致不再允许补缴。

  3. 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灵活就业、个体工商户等以个人身份缴费人员,一定于2021年12月底前缴纳2021年度养老保险费,避免因遗忘导致无法缴纳。

  为了确保您的参保缴费权益不受损失,请尽快到社保局办理相关缴费业务,以免政策变化导致无法补缴。查询具体情况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或拨打全州统一业务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33-8512333(转4)

  龙井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1年10月12日

(责任编辑:龙井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付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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