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在省内转移 失业保险关系
发布时间:2020-12-14 来源:

  省内已参加失业保险人员。

  一、申请条件
  需同养老保险关系一同转移。
  二、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
  三、所需资料
  (一)省内转入失业保险关系
  1.参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
  2.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已激活)。
  3.转出地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只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需提供《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省内转出失业保险关系
  1.参保人身份证件。
  四、政策依据
  《吉林省失业保险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省人社厅关于失业保险关系转迁问题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2〕133号)。
  五、经办地址
  社会保险经办大厅一楼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科。
  六、办理流程
  省内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失业人员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七、办结时限
  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责任编辑:龙井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_付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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