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咨询
如何领取抚恤金
在2024-09-18 13:56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页发布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由于家中老人在2025年2月,不幸逝世。我们多次致电至辽源市社保中心被告知政策未落实,无法领取抚恤金。可政策在2024年就颁布,表示不可理解,望尽快给予答复,谢谢。
回复
已与您电话联系,谢谢您的关注
 
回复单位:辽源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无标题文档

地址:辽源市长寿街677号

网站标识码:2200000024 邮编:136299

版权所有: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吉ICP备05005982号

吉公安网安备22000002000003号

吉林省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